因为琐事杀人焚尸法庭上称自己无辜(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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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2:48 法制晚报 | ||||||||||
据指控,1999年11月,在丰台某园艺场内,付长江与冯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持刀将冯某杀死后掩埋。2000年8月,付长江在土建施工时怕事情败露再次将尸体挖出,将尸体移至通州某村掩埋,后又于2003年焚尸灭迹。去年5月17日,付长江被抓获。 付长江在法庭供述,案发当日他在饭馆喝酒碰到绰号为“大头”的冯某,酒后冯某非拉着他去找小姐,付表示不愿意。付长江在法庭上描述,酒后的冯某对他不依不饶,并先拿斧子砍他,于是他抄起菜刀就往冯某脖子上抹了一下。“是他逼得我,我的行为属于防卫!”付长江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很无辜。而据付长江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是怕冯某报复他的家人而杀的人。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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