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亲情骗走120万元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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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5:04 舜网-济南日报 | ||||||||
位于济南市刘长山上的铁路看守所,一位20多岁的男青年掩面而泣。他就是“4·12”特大诈骗案的始作俑者李某某,他将罪恶之手伸向了自己的亲人,冒充亲戚家的公司员工骗走了价值120万元的药品,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2005年4月12日16时许,济南市某医药公司吴经理到济南火车站派出所报案称:广州发给其公司的一批新鱼腥草素钠注射液(价值人民币120万元),在济南火车站行李房被他人冒
4月13日,前往郑州开展工作的同志传回信息,已经找到与河南某医药公司联系卖济南丢失的那批货的黄某,黄某只是帮济南某个朋友的忙,只通过电话,该朋友住在济南哪里、在什么地方工作,黄某都说不上来。由此看来,丢失的药品仍在济南,犯罪分子也没有离开济南。通过济南、郑州两路人马的不懈努力,一个叫李某某的山东鄄城县人浮出水面,民警断定:该李有重大作案嫌疑。当询问失主吴经理时,她连说不可能,“这个李某某是我的侄女婿,他怎么可能干这种事?”李某某是失主的亲戚,那他作案的动机是什么?看来只有找到这个李某某才能揭开谜底。 济南铁路刑警支队与火车站派出所于4月16日早9时许,在济南市花园路上的某公司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25岁,鄄城县饮马乡人)抓获,并在李某某租住房屋内起获价值120万元的药物一宗。该李供述了于4月8日冒充济南市某医药公司员工,在火车站行李房使用伪造的证件骗走药品以待转卖的犯罪事实。“4·12”特大诈骗案历时4天,全面告破。经查,李某某确实是失主的亲戚,以前也在失主的公司干过,因个人作风问题被辞退后,怀恨在心,伺机报复。(通讯员李鑫 赵延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