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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出庭了解老百姓为啥不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6:30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对于老百姓的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都应当出庭应诉,此举在成都市行政机关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昨日,借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的契机,记者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出台采访了相关部门。

  昨日上午9时许,金牛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被告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到庭应诉。开庭不到10分钟,原告就提出撤诉。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主任付杰表示:“作为执法者,我们在执法过程中难免有疏漏,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了解哪个环节最容易出问题?老百姓最关心什么?因为法庭审理很细致,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很多细小的东西,这对规范我们的行为非常有好处,也对提高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非常有用。”

  成都中院是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提出者。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刑毅告诉记者:“我们深入了解了行政机关的应诉状况,作了专门的调研,听取了行政机关的意见,并和中院多次商量研究,几易其稿,最后终于出台了以上通知。各级行政机关的出庭应诉状况参差不齐,但他们都很支持这个通知。我们希望通过这个通知,让政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最终规范政府的行为。”

  根据《通知》的要求,对老百姓的行政诉讼,尤其是在重大、群体性或者涉及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或是行政机关当年发生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都应当出庭应诉,绝不能依托借口逃避。如确实不能出庭应诉时,分管负责人也应代为出庭应诉。当年度行政诉讼案件超过5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次数一般不少于2次。本报记者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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