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抢劫保安一审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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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6:31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王鑫成兴斌记者晨迪)见财起心,在抢劫前杀害一出租车司机的泰立通信城保安杨林富日前被成都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同案被告人秦书春死刑,陈健、李伟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杨林富自2004年5月到成都泰立通信城当保安以来,为非法获取钱财,多次邀约秦书春、陈健、李伟共谋抢劫该通信城货款。为方便作案后逃离现场,杨提议抢劫一辆汽车并杀害司机。2004年8月22日17时许,陈健伙同秦、李租乘一面包车前往大邑县花水湾,并在该县境内杀害车主,劫走面包车及人民币和诺基亚手机。三人将车开回成都并与杨再次共谋抢劫通信城货款,但由于第二天车辆被堵,未能实施抢劫。9月,四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挡获归案。法院认为,杨虽没有直接参与抢劫出租车,但杨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作用,是主犯,应对其组织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