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陕西省实施办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7:2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薛昆备受广大群众关注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将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的。 据了解,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5月30日在西安召开,会期四天。会议期间除了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的议案以外,还有以下议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草案修改
和往常一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邀请公民旁听。凡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公民应持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介绍信,于2005年5月25日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报名,联系电话为029—872913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