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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摔伤孩子 法院一审判决家政公司赔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7:3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通讯员郑奕奕实习生钟静)好端端的儿子,突然昏迷不醒。武汉市民刘某称,儿子是被保姆摔伤的,为此将保姆、家政服务公司及其负责人告上法庭。

  昨天,江岸区法院就此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下达。法院认为,保姆摔了孩子,由其所在的美好新时代家政公司赔偿18.09万元。

  2003年5月,家住汉口台北路的刘某生下了小虎(化名)。同年12月,刘家在该家政公司请了保姆阿兰。月底,刘某和保姆带上孩子,一起到荆门同学家玩,突然发现孩子昏迷不醒,后送往附近的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确认小虎颅内出血。医院为小虎做了手术,但不见好转。

  随后,小虎被带回武汉在各大医院治疗,小虎仍是时醒时昏。2004年5月,法医鉴定小虎的昏迷是外伤所致,属7级伤残。小虎的家人遂告上法庭,索赔129.1万元。

  今年1月25日,江岸区法院审理该案,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3名医生出庭作证。其中两医生说,当晚保姆称,她在事发一周前,曾将小虎头部撞在床头上。另一名医生说,保姆当时就向他跪下,求他治好孩子的病。

  保姆阿兰当庭否认上述证言,称自己没有摔过小虎。

  法院采信证人的证言后,作出判决,由于保姆是受公司委派,属履行职务行为,其间过失致伤孩子,应由家政公司赔偿小虎18.09万元;家政公司两名负责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该家政公司在注册时,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虚假验资证明。因此法院还判决:对家政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该家政公司负责人张女士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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