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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捡打火机被踢伤右眼 警方称法医鉴定未出来前无法拘留打人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7:32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雷鸣)一个年仅15岁的花季少年,仅仅因为捡拾了一个打火机,而被“店主”暴打得几乎失明,这一悲剧就发生在古城西安火车站附近。

  昨日上午,记者在西安市尚俭路一小旅馆内见到了被打少年任某,据他讲,4月16日晚,当他和自己的弟弟从火车站附近一家商店门口经过时,看到人行道上有一个打火机,他捡起后大声问是谁丢了打火机,但没有人答应,他便将打火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当他刚往前
走了几步后,从商店内突然冲出一名年轻男子,喊叫着说他偷走了商店里的打火机,对方抓着他就打,并用脚踢在了他的眼睛上,当时感到天旋地转的他由于疼痛和害怕而大哭了起来。对方看见他蹲在地上捂着流血的眼睛在哭,便搜走了他兜里的一部手机和仅有的10元钱。当时他的弟弟也由于受了惊吓而哭喊着跑到不远处寻找自己的父母,父母来后,店内一妇女将手机扔给了他让他赶快走。因为伤势严重,在随后赶到的解放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当天夜里他们便来到第四医院急诊室,由于眼睛损坏严重,医生说已经没有恢复的希望。

  在任某的诊断证明上,记者看到写着“晶体脱位,左眼钝挫伤,右眼结膜下出血,外伤性虹膜炎,外伤性晶体半脱位,外伤性瞳孔缘撕裂”等字样。据任某的主治大夫朱江医生讲,伤者任某是事发当晚10时左右在民警的陪同下来医院就诊的,当时伤者流有大量血迹,上眼皮有撕裂伤口,属于钝挫伤,导致皮肤裂伤,外伤性虹睫炎,上泪小管断裂。当时他们在清洗伤口后就进行了手术缝合,一共缝了4针。

  为了了解事发当时的情况,记者和解放门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据该所蔡所长讲,事发当天,他们就将打人者带回所里了解情况,并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法医鉴定未出来前,没办法将打人者暂时拘留,只能先让其出一部分钱给伤者看病。如果打人者跑了,他们也能将其抓回来,现在任某的右眼视力虽然只有0.02度(几乎失明),是否构成重伤害,只有鉴定后才能决定,因此派出所目前只能协调先作鉴定再说。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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