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网上逃犯”欲向警方讨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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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8:22 法制日报 | ||||||||
6年“网上逃犯”欲向警方讨说法 本报记者 李青 陈修琪 4月26日晚上9时许,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在江西省南昌市象山南路154号的住宅楼里响起。当屋里的市民熊某开门看见手持传讯令的民警时,不禁又一次苦笑起来。这是六年来,他
6年前当上“网上逃犯” 1999年7月7日凌晨,正在睡梦中的熊某被民警从床上叫起。办案民警将他从家中带进了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审讯室。民警称,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与一网上逃犯的资料相吻合,涉嫌卷入了发生在黑龙江省的一起案件,是“网上追逃”对象。 随后开始并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的轮番讯问,让熊某听得云里雾里。自小到大没有出过省,怎么就成了在黑龙江涉嫌犯罪的“网上逃犯”呢?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熊某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与网上逃犯一致外,其他都不一样。 两年后再次被传讯 熊某按照民警的建议,给侦办“熊某”案件的黑龙江甘南县经侦大队发了一封请求信。 信发出后,熊某想这下应该没事了吧。没想到两年后,2001年的一天,正当他在南昌钢铁厂上班时,东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另一个中队的民警再次找到他,并以同样的理由将他带到南钢派出所,要他说明情况。此时熊某意外地发现,民警出示的“网上追逃”资料上,竟然出现了他的照片。 熊某拿出1999年发出的请求信的复印件,并让当时的办案民警与七中队民警联系,了解两年前的事情经过。 虽然没有再次遭受长时间的讯问之苦,但这第二次的经历却让熊某感到了情况的严重性———黑龙江警方并未及时把网上的错误资料删除,甚至还在资料上加上了他的照片。 当事人欲讨说法 4月27日晚,经办民警和黑龙江警方取得联系,要求他们改正网上资料里出现的错误,重新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记者从东湖刑侦大队相关人员询问到电话号码后,与黑龙江甘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王队长联系上。他称,已了解到此事,并立即把熊某的资料从网上删除,并重新核实人员身份。 当记者问为什么会出现错误资料在网上挂了6年、情况确认后仍不改正的事情时,王队长称可能是工作失误。 被警方认定为“网上逃犯”长达六年的熊某说,这几下折腾,他的生活和工作均受到了影响。他将向律师咨询,如有可能,他要向黑龙江甘南县的公安局讨回一个公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