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酒后闯入女厕杀人奸尸 一审被判处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0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王创辉)酒后半夜误入女厕方便被发现,担心丑事被泄露,于是杀人灭口,随后竟对死者尸体进行侮辱。记者昨日获悉,被告人周耀明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周耀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华的父母人民币8万多元。

  法院查明,周耀明与被害人王×华均在东莞道滘镇某玻璃厂打工。去年9月20日凌晨
3时许,周耀明酒后发热,到厂里的女厕方便,方便出来后恰好遇上正欲进入厕所的王×华。王×华见周耀明从女厕所出来,便责骂周,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和拉扯。周耀明惟恐王×华将他进女厕方便一事传出,遂用双手卡住王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周耀明将王×华的尸体搬移至厕所旁的河边,企图将尸体掩藏起来。在此过程中,周产生了奸淫王尸体的念头,于是把王的裤子脱掉,对王的尸体进行侮辱。然后周耀明再次将王的尸体拉至河边并用石头掩埋起来。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