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20条路禁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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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3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史云峰)青年大街、北京街、北陵大街等20条街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说“不”。 今日起,沈阳市将开展为期5个多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将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平板货车擅自加装罐体等非法改装的,一律拆除罐体,对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强制报废。
昨日,记者在沈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今后沈阳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将成立联席会制度,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品运输企业,有关部门将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 据悉,目前沈阳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企业有2800余家,将全部实施许可证市场准入制度。6月底前,完成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10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发放。 沈阳市副市长刘和表示,将对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一书一签”制度。从2006年起,禁止出厂、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没有“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