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爱子殒命 状告“留儿”网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3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新闻回放———

  去年9月30日晚,沈阳某校16岁学生小勇(化名)在于洪区一网吧上网时,与无业青年王鑫发生口角。王找来张锡东等4人,对小勇拳脚相加,将曾获“市小发明家”奖的小勇活活打死。

  今年2月21日,沈阳中院审理了这起“网吧血案”。

  首次报道题目 《五被告人当庭鞠躬谢罪》

  晨报讯(记者 王欢)8个月了,每次看到网吧的招牌,小勇的母亲都会流下眼泪,她无法忘记———网吧前,曾躺着儿子血肉模糊的尸体。

  “不仅要严惩凶手,更要追究网吧的责任!”昨日,拿到刑事判决书的小勇母亲,开始了另一场官司———状告网吧“容留未成年人违法”。

  5名凶手:昨日全部获刑

  昨日,沈阳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王鑫无期徒刑;单承阻有期徒刑17年;张锡东有期徒刑13年;胡伟有期徒刑5年;于博有期徒刑3年。

  面对判决,五凶手低头流泪认罪。

  这不禁将人的记忆拉回到庭审时的情景:这5名20岁左右的青年,流着泪向小勇的父母鞠躬认罪,而小勇的母亲,也因悲痛而一度昏厥过去。

  悲痛母亲:状告“留儿”网吧

  宣判后,小勇的母亲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将小勇出事的那家网吧告上法庭。

  “容留不满16岁的孩子上网,网吧违反了相关规定。何况,小勇与打人者在网吧内发生争执时,网吧工作人员要是及时劝阻就不会发生惨案,作为经营者,他们有责任至少应保护上网人员的人身安全。”小勇母亲告诉记者。

  记者获悉,小勇妈妈欲向网吧索赔5万元。“如果我能买得起电脑,儿子就不会去网吧,就不能死……”在失去儿子的日子里,她一直这样深深地自责。

  律师观点:网吧存在责任

  就这起辽宁省首例状告网吧容留未成年人违法案,记者采访了相关的法律界人士。

  刘洋飞(辽宁六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案件的整个过程中,网吧确实存在过失,至少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就属于工作上的疏漏,间接造成惨案的发生,网吧应承担与过失相对应的经济赔偿。

  姜彩熠(辽宁金源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小勇花钱上网,与网吧构成了“合同关系”,网吧有义务保证其人身财产安全。除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小勇母亲还可提出死亡丧葬等赔偿。

  据了解,此案将于本月底在于洪区法院开庭审理。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