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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七旬妈“受骗”亲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3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前日,76岁的张宝华老人步履蹒跚地走入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面对工作人员,她不禁老泪纵横:“我的房子居然被女儿骗走了!”据张老介绍,她和丈夫育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年婚嫁。今年3月,由于自己所住的公房位于江宁区,距城区较远,女儿赵梅遂建议用自己位于白下路的房产与母亲张宝华进行交换,张宝华的出行将随之大大方便。张宝华遂同意由女儿、女婿以房改房的名义购买自己的房屋。让张宝华没料到的是,在女儿、女婿完成房改房交易后,两人的感情居然急转直下,离婚似乎已不可避免。与此同时,
赵梅开始找各种借口拒绝将白下路的房产过户给母亲张宝华。赵梅告诉母亲张宝华,“房子可以住到死”。在意识到被女儿愚弄后,张宝华聘请律师欲将女儿送上法庭,但该案被法院拒绝立案,因为张宝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和女儿协议换房。原来出于对女儿的信任,张宝华在换房时没有和女儿订立任何协议。(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黄建中 金陵晚报记者洪唯

  以案说法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张老,从法律事实的角度出发,即使张老所说全部是事实,但由于目前的证据只能证明张老同意由女儿、女婿购买原由自己承租的房屋,不能证明双方换房,也就不能证明赵梅霸占了张宝华的合法房产;换句话说,张老将房屋以极其低廉的价格“送“给了女儿、女婿;一旦女儿、女婿离婚,该房产将被两人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分割。(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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