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民警状告司法部案开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0:4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吉林民警孙振国因为试卷和其他11个考生的试卷95%雷同,而被取消了当年的司法考试成绩和接下来两年的考试资格。孙振国觉得很冤枉,把司法部告上了法庭,成为第一个向司法部提起行政诉讼的“违纪”考生。昨天,该案在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孙振国是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法制处民警。去年,他第二次报考了全国司法考试。当他
在法庭上,孙振国对司法部出示的“违纪标准”———《国家司法考试答案雷同认定标准》提出挑战,认为是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单方制定的,应属无效。他还提出,司法部到现在也拿不出他作弊的任何证据,仅凭95%以上答案雷同就认定他“违纪”,完全是一种“有罪推定”。他要求司法部撤消处理决定,承认其考试实际成绩。 对此,司法部在法庭上表示,认定“违纪”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考生在现场被抓住,一种是考生试卷出现雷同。试卷雷同而认定“违纪”是依据“结果推定责任”原则。 记者了解到,本周还有3名涉嫌“违纪”考生状告司法部的案件,也将陆续在二中院开庭审理。究竟是集体作弊还是司法部制定的违纪标准不完善,本报将继续关注。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