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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式建筑组群改造方案必须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2:19 黑龙江日报

  本报9日讯本报4月29日刊发《十专家呼吁拯救欧式建筑组群》一文后,哈医大四院建筑群保护问题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见报当日,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致函哈医大四院,不同意该院正在提请的改造、新建规划方案。今天,该局名城保护处负责人向记者阐述了对此问题的具体意见。

  “我们也一直在做积极的努力,严格保护老建筑的态度很明确,媒体报道和专家呼吁
能够增强相关单位对老建筑价值的认识,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支持。”规划局名城保护处负责人说。据该负责人介绍,2004年10月哈医大四院拆除太平间后,12月15日市规划局就曾下达《关于严格保护原哈铁医院优秀历史建筑及其环境的通知》,强调该院一些建筑已被拟列为哈尔滨市第四批保护建筑,要求该院确保保护建筑和环境不被破坏。

  据介绍,去年哈尔滨市规划局进行了第四批保护建筑普查,对哈医大四院在4幢保护建筑基础上又将7幢建筑拟列为第四批保护建筑。由于保护建筑从初步确定(即拟列为)到正式确定,需经过多部门联合普查调研,直至上报市政府提请通过,还需要通过向社会公布,在保护建筑上设标识等程序。为此,拟列为第四批保护建筑的哈医大四院建筑群,要被正式确定为保护建筑,还需要很长时间的等待。据悉,第二、第三批保护建筑就是经过了几年的时间才被确定下来,但至今还没有公布。

  据了解,在哈医大四院决定改造、新建之前,哈市规划局已把普查初步意见和医院建筑群的文化历史价值向医院进行了介绍,但今年4月初,哈医大四院仍将一个不符合规划的改造、新建方案上报给哈市规划部门,没有得到规划部门同意。4月29日,该市规划局将哈规函[2005]72号下达给哈医大四院,强调该“医院的整体环境在正修编的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中已拟列为历史风貌保护区。”目前,哈市规划局不断与哈医大四院沟通,要求在保护与利用结合的原则下,按照科学、可持续、积极的态度对老建筑重新定位规划。(黑龙江日报)

  作者:卢军 邵晶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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