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暖屋子”还需添把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2:19 黑龙江日报 | ||||||||
2004年冬季供暖结束20多天。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哈市遭遇的罕见春寒天气使众多市民并未因为供暖期的结束而降低对供暖问题关注的热度。 供暖期应弹性调整 “在家里还没有在外面暖和呢”。近日,很多居民都有了这样的议论。家住道里区公
家住巡船胡同的李先生说,这个冬天他们小区因为采用集中供热,室温也比往年高出5℃左右,但这暖气停了之后,冬天只需要穿衬衣衬裤的他又穿上毛裤了。李先生说,供暖期如根据天气情况弹性调整就好了。 停热“补偿费”成焦点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分户循环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应当交纳热能损失补偿费,补偿费按照热费总额的20%向供热单位交纳。这一规定引起了许多居民的质疑。 “不供热还交热能损失补偿费,是一种强买强卖的霸王做法,热既然是商品,应受消法保护。”哈市民孙志刚明确反对停热收费。哈市教师于宏志说,供暖期前,供暖单位在他家的门上贴了通知,说如果不交钱将停止供热。他冬天住在父母家里,也就没交热费,但取暖期结束后,供热单位却仍然向他收取取暖费,于老师不明白:“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对于这些问题,供热企业有另外的看法。哈尔滨哈投供热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洪波认为,热是特殊商品,热能有传导性,用热户临时停止用热,会造成四邻的暖墙变成“冷山”,直接影响到四邻的供热效果。为维持四邻的温度达标,供热企业的运行成本增大,所以该交纳热能补偿费。而且,居民停止供热应该作出书面申请。 百姓关心热费调整 “今年煤价涨了,来年的热费会不会调整呢?”尽管今年的供暖期已经过去了,但很多市民对社会上调整供热价格的传闻都很关切。 据哈尔滨供热办有关人士介绍,调整热费这是涉及千家万户生活的重大事情,煤炭价格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煤炭价格是随时浮动的,热费不会简单跟随煤价来调整,政府会积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确保供热煤炭的供应,以圆满完成采暖任务,同时,市民也要进一步认清热量也是商品,按时缴纳采暖费。(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