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粮食直补和减免农业税政策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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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42 燕赵晚报 | ||||||||
直补资金比去年增加712万元 农业税及附加比上年减少1.3亿元 本报讯(记者魏春学)昨日我市召开粮食直补暨减免农业税工作会。今年我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将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继续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多、产量高的农户倾斜,主要对小麦、玉米品种进行补贴的原则。
今年我市安排粮食直补资金8325万元(含扩权县),比上年增加712万元,增长9.35%,平均每亩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增加0.92元。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按照中央要求,从现行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予以保证。要严格核定补贴面积,对退耕还林、不宜种植小麦和玉米、种植经济作物等没有种植小麦和玉米的区域,一律不得纳入补贴范围。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既可以采取直接兑付现金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一卡通”或存折的形式,但必须做到补贴兑付到户。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减免农业税政策。对赞皇县、灵寿县和平山县(扩权县)三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其他县(市)农业税率在上年的基础上再降低2个百分点。今年减免农业税后,全市农业税及附加降低到8906万元,比上年减少1.3亿元,减幅为59%,农民人均负担水平将下降至13.19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浩文,副市长张殿奎参加了会议并讲话。朱浩文强调,粮食直补和减免农业税工作要做到“两加快”、“四公开”、“一监督”。要加快制定方案,加快工作进度;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农民满意;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圆满完成粮食直补和减免农业税各项工作任务。 粮食直补实施方案 直补原则: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种粮大户倾斜;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 补贴范围:种植小麦和玉米的区域(包括国有农场)。退耕还林区域和不易种植粮食的区域、没有种植小麦和玉米的区域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今年全市粮食直补资金总额8325万元(含扩权县)。各县(市)区在各自辖区内,对种粮农户执行统一的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公式为:农户应予补贴小麦和玉米实际种植面积=该户计税土地面积-该户没有种植小麦和玉米的计税土地面积+该户新增耕地实际种植小麦和玉米的面积;种粮农户粮食直补资金额=该户应予补贴小麦和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本县(市)区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兑付方式: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省统一印制的《粮食直补资金通知书》逐级发放到农户。乡镇财政所向种粮农户兑付粮食直补资金,可采取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采取银行卡或存折的形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