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夜间施工扰民 执法遭遇真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1: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记者黎文安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晚上10点以后,建筑工地不得进行施工,但夜间施工一年四季都屡禁不绝,近两年来,记者曾多次跟随执法人员深夜查处违规工地,在检查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违规单位在检查时停工了,在检查人员离开之后继续施工,依然让周围百姓叫苦不迭。处罚似乎并没有起到警示和遏制的作用。

  据市环保局局长高献介绍说,目前我市大约有1300多个建筑工地同时开工建设,今年1至4月份,12369热线收到了779件次的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投诉,占投诉总量的65%以上。投诉内容多为开挖、土方、打桩阶段的施工。可以说,夜间违规施工的情况相当严重。

  在记者跟随检查的几家工地上,有一种奇怪的现象,相当一部分人对环保执法不屑一顾,认为不就是为了罚点钱而已,他们交得起。据了解,夜间施工处罚的额度为1万至10万元,但实际上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一般在3万元左右。而3万元对于动辄数千万元的工程,施工方的态度也就不难费解了。

  更令人尴尬的是,即使环保部门开出了罚单、责令停工,但实际上在检查人员离开后,凌晨两三点他们还有可能重新开始施工。一位区县监察员透露,这些违法工地他们都曾检查并劝阻过,但工地事后依然我行我素。其中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由于执法权限的制约,环保部门只能劝阻停工,而不能采取措施强制对方停工。环保部门的处罚通知单,对方可在60日之内提出行政复议,环保部门也只能在60日之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时工程可能已经完工,从而造成无法真正实施处罚。其二,交管部门规定晚上8点以后拉土等清运车辆才能进入市区通行,而环保法规要求晚上10点以后就不能施工,也就是说施工方只有2个小时的拉土清运时间,显然不够,他们要完成工程势必会违反其中一个规定。

  执法人员表示,如果不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环保部门的执法就无法真正杜绝夜间的违法施工。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