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生意失败榔头敲路人抢劫 当场被抓被判五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1:37 东方网

  东方网5月11日消息:因为春节前夕没有钱回外地老家,一男子用榔头敲击他人头部欲抢劫钱财,被当场抓获。日前,金山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04年,陈某来到金山,因做小生意失败,经济陷入困境。今年春节前夕,陈某的经济状况依然没有任何好转,连回老家的钱也没有着落,而远在湖北老家的父母和自己年幼的
孩子还等着他寄钱回家。

  1月初,陈某花了10元钱从街上买了一把铁榔头,三四个晚上都随身带着铁榔头四处寻找抢劫目标,但始终不敢下手。1月12日晚上,被告人陈某出门前,喝了三四两白酒,为自己壮胆。当他来到金山区朱泾镇人民东路东侧时,见迎面走来的一个手里拿着个公文包的人,看上去像是个有钱人。于是,在与张某擦身而过时,陈某突然转身拿出藏于衣袖中的铁榔头猛击张某头后部,欲将其击昏后实施抢劫,但遭到了张某的奋力反抗。在两人搏斗的过程中,巡逻人员听到张某的大声呼叫后,迅速赶过来当场将被告人陈某抓获。

  法院认为,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作者:贝冬梅 孔令杰 陆慧

  (来源:新闻晚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