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追踪:米良收下1.5万补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1:38 云南日报

  本报曾报道过的“学术成果被剽窃、云大副教授状告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侵犯著作权案”,5月8日,当事双方已经握手言和,云大副教授米良获得15000元补偿费后,已经撤诉。

  今年4月26日,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米良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把华东政法学院院长、教授何勤华及该学院副教授李秀清告到法院,认为上述两被告主编的《东南亚七国法律发达史》一书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侵权的主要部分是该书第八章中“越南
法”的;于是要求这两位同行停止对他的侵害,向他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何勤华得知此事后,在电话中向米良表示道歉,并委托李秀清及侵权书籍第八章的撰稿人郑取专程从上海来到昆明,向米良赔礼道歉、商谈和解事宜。5月8日,双方在昆明达成协议:被告方承认自己在引用米良的学术成果时有瑕疵,为此,被告方向米良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保证今后“下不为例”。被告方承诺,《东南亚七国法律发达史》一书如再次印刷或者再出版时,将删除第八章“越南法”,或者由米良来编写完善;今后双方将加强学术交流。被告方一次性支付给米良15000元补偿费。

  米良接受了被告的歉意,并于当天收下了补偿费,随后,他到昆明中院撤诉。

  丁 强(春城晚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