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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命丧车轮 家人索赔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1: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杨大钟驾车撞死西南财大保险学院03级女生陈晓钟一案在青羊区法院一审开庭。在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陈晓钟的家人提出了5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

  据了解,今年1月13日晚,陈晓钟从学校南二门出来,在步行横过马路时,被一辆从三环方向高速驶来的长安小客车撞倒在地,颅脑严重受伤,送往医院后经过8天的全力抢救,最终停止了呼吸。

  检方指控,杨大钟酒后肇事,以假名“杨奇”接受公安机关讯问,谎称自己是乘车人,逃避血检和处罚,直到事发后5天才到公安机关承认是自己撞了人。

  依据法律,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应该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人认为,由于杨大钟撒谎,导致处理事故的交警没有及时带其去验血,未能形成其“酒后驾车”的重要证据。据此,交警认定杨大钟在事故发生后,谎报身份属故意毁灭证据,应该负事故全部责任。

  杨大钟辩称,他当晚并没有逃逸,假报名字是因为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杨还说自己当晚并没喝酒,只是因为受伤喷了一些药酒。

  杨大钟的辩护律师秦万明辩称,谎报姓名、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不能认定为毁灭证据。毁灭证据应该是毁灭已有的证据,但本案杨大钟是否饮酒的证据还没有形成。另外,陈晓钟不走人行道,自身也存在过错,故杨大钟只应该承担一半的事故责任。

  法庭审理本案的民事部分时,陈晓钟的父亲当庭提出了5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据称,陈晓钟死后,她的母亲已经精神恍惚。代理律师雷丹玫还出具了西南财经大学的一份证明:陈晓钟“多才多艺,担任多个社团的学生干部……”

  杨大钟的辩护律师认为,杨只应承担全部应有损失21万余元的一半,即不到11万元。不过杨大钟在最后陈述时说,“如果被判无罪,他愿意在法律规定以外增加赔偿。”

  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赵杨 本报记者 杨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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