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元赔“伤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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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2:43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近日,卢湾区消保委解决了一起因剪发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消费者起初求偿9万元,但最终接受了1.8万元赔偿的调解。 某美发公司在为A女士剪发中,因剪发师操作失手,致使其右耳外廊剪出切口,A女士遂提出损害赔偿及精神抚慰9万元,美发公司坦言有错,但不接受9万元的赔偿。消保委表示:构成伤残要经相关程序来认定;精神抚慰费按照有关司法解释,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区消保委提示消费者:维权应合情合理,不能漫天要价,求偿要适度,赔偿讲依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记者沙情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