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四名青年挟持轮奸两发廊女后索要吃住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3: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5月11日消息(记者 陈代泽) 重庆市南岸区无业青年王华等人将无辜者轮奸并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后,竟要求被轮奸者支付因挟持产生的“成本费”4000元。5月10号,重庆南岸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轮奸和敲诈勒索对王华批准逮捕。

  3月26号晚上9点多,重庆南岸区无业青年王华邀约临时结识的小龙、小蔡和小亮,去南岸上新街一发廊寻觅前女友雪雪(化名)。雪雪不在,他们竟将该发廊的卢某、孙某两女
挟持,要求雪雪现身并主动与之联系。

  他们租车将孙、卢弄到一酒廊吃喝后,再挟持到珊瑚村一小旅社,并派专人看管。当晚,两女被轮奸。

  第二天早上,小龙等找到王华要报销租车、吃喝和住宿等费用。王华眼珠一转,要求卢某和孙某各支付“成本费”2000元,否则休想脱身。两女拒绝,遭到殴打。

  当天下午5点,孙某求人将2000元现金打入银行卡交给王华后脱身;卢某因为只借到1200元,被继续挟持到解放碑一歌城。

  28号凌晨,警方接到孙某报案后,查找到王华等人的落脚点,成功解救卢某并抓获王华。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