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诬陷民警偷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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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4:1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晚10点多,南京建邺区兴隆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河南村路边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经了解,是郁某兄弟俩酒后因分担房租问题发生争执。民警调解失败后,驾车返回派出所。不料民警前脚刚走,郁某后脚就先后3次向110报警,声称手机被调解纠纷的民警拿走。参与纠纷调解的值班民警立即返回到郁某的租住处调查,依据郁某所提供的手机号码拨打过去,此时郁某桌子抽屉内顿时手机铃声大作,郁某自编自演的闹剧不攻自破。
民警告诉郁某,谎报警情陷害他人,可以处以15日以下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郁某顿时酒醒了一半,连连向民警道歉并请求民警原谅。(杨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