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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从5月1日起上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5:13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郭军)昨天,记者从鞍山供电公司获悉,由于发电用煤价格上涨,经过国务院批准,决定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疏导电价矛盾。自5月1日起,我市已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新的电价自5月1日抄见电量执行。老百姓生活用电及农业生产、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根据上级指示暂不调整。

  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士介绍,这次煤电价格联动各类用户用电价格提价标准为
:大工业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3分,基本电价最大需量每月1千瓦提高6元、变压器容量每月1千伏安提高4元;非工业、普通工业、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均提高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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