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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收费 咋不扯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5: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熊德壮)自行车在街面上被拖走,拖车的人并非交警也非城管执法人员,且还要收10元钱才能放车,收钱还不给票据!日前,市民武先生向本报维权热线投诉了此事。

  市民口诉:在北站东二路,武先生告诉记者,上午他将自行车停在一家商铺前的街道
上,几分钟后自行车却不见了,“商铺小工说是被街道办事处的人拖走了。”随后,武先生找到了“街办”。该处一位红衣男子说他乱停车,必须交10元钱才能取回。无奈,武先生交了钱,对方却拒绝开票据。

  记者出动:下午,记者和武先生一起到“街办”询问。原来,该处实际叫“荷花池非机动车静态管理办公室”。收钱的郑某称,他们是请人拖车的,当时他给了拖车人10元钱,对方没给票,所以他也就无票可给。工作人员冯某则称,这个办公室是协助交管部门整治乱停乱放的。这时,一位女工作人员突然向记者称,郑某刚来,不清楚情况,是场“误会”,然后退了10元钱给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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