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杀妻冤案当事人正式申请国家赔偿600余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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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8: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2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佘祥林代理律师周峰证实,佘祥林昨天正式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赔偿金额高达437万元。佘祥林大哥佘锁林、作良心证明的天门市台岭镇村民倪新海、聂麦清、佘祥林母亲等4人也向京山县公安局提出总计191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周峰律师表示,精神损害赔偿是佘祥林赔偿案的焦点,他已就此向荆门市中院和最高
目前,荆门市中院和京山县公安局都已接受了相关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是否立案的决定可能在7天后做出。(甘丽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