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高校开展就业工作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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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30 东南快报 | ||||||||
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起,在我省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高校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对评定为不合格或就业率过低的高校、专业,将要求减少招生数量或限制招生。评估方法和评估标准已出台,其中就业率占了总分100分的31分,其余指标包括:是否实施“一把手”工程,是否成立校级专门机构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专职从事就业工作人员数是否达到应届毕业生数的1/500,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与当年全部在校生学费总额比是否超过1%等。(来源:本报记者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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