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致幼儿死亡安徽一农民获刑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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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38 法制日报 | ||||||||
非法行医致幼儿死亡安徽一农民获刑十年 本报讯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结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董高山因非法行医致幼儿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31400元。
2004年7月28日17时许,安徽省阜南市农民董高山在北京市丰台区其非法开设的诊所内,为被父母抱着前来就医的1岁半的昊昊进行诊治并注射了阿米卡星针剂。次日8时许,董高山再次为昊昊配制了药液并进行输液。约1小时后,昊昊出现休克症状,遂被送往医院抢救。不幸小昊昊于当日16时许因患心肌炎、小叶性肺炎及胃肠炎死亡。董高山随即被警方抓获。 法庭上,昊昊的父母对被告人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关经济损失等证明。 丰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高山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郭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