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水源被围"有回音 无授权开发商占水面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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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4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晨报披露了位于江宁的两家开发商新建建筑围住江宁高湖备用水源的情况,位于江宁高湖南北两侧的江苏爱涛置业与江苏精品两家公司相继表示晨报报道客观的同时,江苏爱涛有关人士昨天无意中还透露,两家开发商对高湖的使用权并没有得到批准授权。 开发商:湖面租赁协议没签
爱涛漪水园项目2001年启动开发,2002年4月开盘,至今已近4年,对于开发过程中对湖面的一再使用,在江苏爱涛置业的总经理助理薛西维女士印象中,已办理了水面租赁协议。她说,在她的记忆中,爱涛前任老总在任时就办理了湖面的租用协议。但是,昨天,江苏爱涛的一位高层人士最后向记者证实,与江宁开发区相关管理部门就湖面使用的批准授权事宜一直在协商中,至今没有签下来。至于为什么没签下来,这位人士表示他也不是很清楚。 江宁开发区管委会:没有找到租赁合同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向江宁区开发区管委会求证,宣传处的王静表示,高湖的湖面归江宁区管委会管,要开发湖面必须经过管委会批准授权。但是经过半小时的查询后王静告诉记者,没有找到爱涛置业租用湖面的合同。王静表示,对于晨报报道的牵涉到江苏爱涛置业和江苏爱涛天成的行为到底如何界定,他们会在今天的调查后给予公开答复。 昨天晚间,爱涛艺术馆的开发商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又有了新的说法,这一次的解释是“房子建在湖面上只是暂时的,开发商只是临时填了点湖面,等项目全部建好,开发商将恢复高湖原来的水面。” 自来水总公司资深人士:备用水源同样受保护 高湖连通了牛首河与长江,同时肩负着牛首山泄洪的任务,而最主要的,它是江宁区自来水公司的备用水源地,昨天下午,一位市民给记者送来了2001年的高湖照片,上面清楚地竖着两块牌子: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严禁养殖、捕捞和建设有污染的项目,设置排污口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南京自来水总公司一位资深专家说,江宁自来水公司在长江只有一个取水口的话,就需要一个备用水源,一旦长江上的取水口受到污染,可以随时使用。“备用水源地随时都可能使用,在保护上要和水源地一样。湖周围及湖中心要建住宅,必然产生污染,这是不允许的。” 南京市水利局:不经授权侵占湖面违法 南京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张女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经过湖面管理单位的授权,侵占湖面是违法行为。这在国家的《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里都有明确的规定。 《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应当将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城市市区内的湖泊、作为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湖泊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第十一条在湖泊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在城市市区内的湖泊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与防洪、改善水环境以及景观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在湖泊保护范围内,依法获得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缩小湖泊面积; (二)影响湖泊的行水蓄水能力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安全; (三)影响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质保护目标; (四)破坏湖泊的生态环境。 在湖泊保护范围内建设跨湖、穿湖、穿堤、临湖的工程设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备用水源被围有回音 无授权开发商占水面4年 作者:刘海琴 仲跻嵩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