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督促吸毒者到派出所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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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58 北京日报 | ||||||||
6月10日前主动登记者不再强制戒毒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通讯员程平)北京到底有多少毒品“瘾君子”?昨天,市禁毒委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吸毒人员普查登记工作,以摸清底数,最终实现社会基本无失控的吸毒人员的工作目标。市公安局已发出《通告》,要求凡吸食、注射毒品的本市人员及外地来京暂住人员,必须在6月10日前主动到居住地或户籍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实行限期戒毒。
主动登记不再强制戒毒 此次普查登记工作的信息采集采取三种方法。除了民警深入社区调查,还倡导吸毒人员主动登记,并奖励群众举报。对于不愿意公开姓名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为其保密,对于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也将坚决予以打击。 据市禁毒委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阮增义介绍,对于在6月10日前主动登记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将不再要求强制戒毒。“吸毒人员也是毒品的受害者,不应受到社会的歧视。整合社会力量帮助他们摆脱毒瘾才是我们的初衷。”这些吸毒人员将在当地派出所的监管下,接受由社区民警、街道干部、亲属等组成的帮教小组的帮助,进行戒毒。 保护隐私个人信息不公开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对于调查到的吸毒人员信息,禁毒部门将严格掌握,不在社会上公开。同时要求各区县公安分局每10天要将录入的信息上报市公安局信息办,不得瞒报、谎报,坚决杜绝遗漏信息和重复录入。 按照《通告》规定,对逾期不登记或限期戒毒后又复吸的,依法强制戒毒3至6个月;已被强制戒毒或者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劳动教养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一律依法实行劳动教养。普查登记工作将于今年9月进行统计汇总和考评验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