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 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内开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1:42 桂龙新闻网 | ||||||||
被告席上是两个高中生。他们被指控犯抢劫罪。 旁听席上有和平区5所中学的200名学生代表。通过电视,还有4500名学生关注着这次庭审。 昨日,沈阳铁路实验中学礼堂内设立临时法庭,公开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这也
高中生抢劫成被告人 当日15时整,法槌在沈铁中学礼堂里敲响。公诉人、法官、人民陪审员走入临时法庭。 法庭上,被告人李某和刘某的脸上泪迹未干,两张稚嫩的脸与手铐形成鲜明对比。 李某和刘某当庭讲述了犯罪的整个过程。 2004年8月14日,李某、刘某和严某(另案处理),在预谋后来到八一公园侧门,以暴力手段将被害人王某某劫持到公园内的树林,用言语恐吓手段抢走人民币275元后逃跑。 被告人回答学生笑母亲哭 案发后,李某自首,刘某不久也被抓获。今年3月,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面对指控,二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无异议。人民陪审员栾仕杰:抢走的钱在谁手?李某:一直在我手,根本就没花!人民陪审员:为什么?李某:害怕,回家后爸妈就劝我自首了!随后,主审法官对刘某开始提问。法官:你在抢劫中主要做了什么? 刘某:我就假装比画掏刀的动作,还有就是言语上吓唬…… 这个回答,让法庭内的学生笑了起来,而刘某的母亲摇了摇头,眼泪落了下来。一个小时后,庭审进行完毕。 母亲当庭含泪自责 鉴于被告人未成年,而且有4500名学生在通过电视观看庭审,法庭特地增加了“法制教育”一项庭审内容。 “这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更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人民陪审员栾仕杰还分析了两名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及心理变化,并告诫同学们要“学法,懂法,守法,远离罪恶”。 刘某的母亲在法庭上哽咽地说:“我身为母亲感到惭愧,是我没教育好……”据刘某母亲讲,刘某曾是个听话的孩子,他从六岁开始就帮父母料理家务,每次母亲过生日,他都会做两个拿手菜。直到上高中后迷上了网吧…… 在休庭10分钟后,主审法官宣判:“鉴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刘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二人均有较好的悔罪态度,法院一审判处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判决结束后,两被告人还读了“悔过书”。 旁听学生:震动太大了! “对我的震动太大了!”沈铁中学高一学生王健说,“非常直观,不仅让我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更让我感悟到了法律之外的很多东西,像刘某母亲流泪的自责,我都哭了!” “生动、直观、真实、震撼”是很多旁听同学总结出的最能表达他们感觉的词。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王欢采写 对话被告人 “今天,是我的重新开始” “那么多同龄人听你的案子,是不是有点……”宣判后,记者问着李某。 李某(笑了笑,红着脸):“这样自己才会更有记性吧!” 记者:男孩红脸,说明你很腼腆吗! 李某:可不可以不要问了,我可以告诉你,今天,是我的重新开始!等我有一天获奖了,或是成名人了,你再来采访我。 与李某所不同,刘某一直保持着沉默,静静地依靠在母亲怀里。 面对记者,他只说了一句:“我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他的母亲,则流着眼泪抚摸着他的头。 对话人民陪审员 “22年教育工作让我很了解学生” 在昨日的法庭上,有一个人非常引人注意,他就是栾仕杰,他也是沈阳市首位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员。在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他。记者:同样在校园,同样面对学生,但今天的感觉不一样吧? 栾仕杰:你说得对!22年的教育工作让我对学生非常了解。今天我在法庭上将教育工作者和人民陪审员双重身份很好地结合起来。 对于栾仕杰的表现,沈阳市中院政治部主任任红军说:“(栾仕杰)今天的庭审非常成功,展现了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精神面貌!” 来源: 网易 责编:实习编辑王香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