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获赔近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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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1:45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上午,一年近六旬的老汉带着一位腿脚不太方便的年轻人,来到长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锦旗交给该中心主任陈汉安,感谢中心为受援人王勇成功索赔97435元。 原来,去年10月14日,王勇在工地上从事切割工作时不慎从12米高处摔下,后经多方治疗,法医鉴定其为七级伤残,并造成各种损失达12万多元。王勇的父亲王启明为儿子受伤
陈汉安经多方调查,了解到是彭某以湖南某设备公司的名义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将合同中的厂房屋顶角铁氧割业务包给罗某,罗某又将该业务转包给刘某,王勇在刘某工地上做工。随后,陈汉安帮助当事人向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4月27日的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最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勇因伤所受损失,由湖南某设备公司和彭某赔偿53000元,由罗某赔偿28105元,由刘某赔偿16330元,其余损失由王勇自行承担。 作者:蒋铭 焕清 广军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