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被指勾引别人丈夫 遭当众脱衣乳房外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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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6:26 海南特区报 | ||||||||
海南新闻网5月12日消息: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拉下上衣,乳房外露。这对24岁未婚女孩来说,绝对是场噩梦。 海口演丰镇24岁的未婚女孩小杨昨日告诉记者,她因向同村男子符某追讨所骗的2万元,被符某妻子饶某说成“勾引老公”,饶某当众扯下其衣服,致使她上身裸露。
据小杨说,2004年8月,符某说,要7万元卖一间门面,让她先付2万元订金。如2004年12月前办不好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就退订金。后来房产证没办好,她要求退钱,却被告知钱已花光。上月,符某找到她,让她帮忙将一房产证抵押借钱,并说事情办好后就退钱。可事成之后,符某只还了1万元。 之后,她外出打工。谁知饶某却在村里造谣,说她勾引符某,还骗钱。她5月9日从深圳赶回解释。在村口,恰好碰见饶某。饶某一见她就破口大骂,且动手掐她脖子,最终双方扯在一起。一村民前来劝阻,饶某乘机将她的上衣拉下来,并大声说:“我要将你脱光衣服,让大家看看勾引我男人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当时有很多村民围观,她上衣被扯下,乳房外露,觉得受了极大的侮辱。最后,她极力挣扎,加上父母及时赶到,才幸免被饶某扒光全身衣服。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认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因此,小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饶某的刑事责任。作者:凌利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