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全联”60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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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7:17 法制晚报 | ||||||||
用别人身份办房贷八千多万元再将房子另售他人——— 本报讯几度硝烟的全联假按揭系列案件之一———北京全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全联房地产”)员工首次状告老东家“一房二卖”案日前终于有了结果,法院判令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全联房地产”返还原告全部房款、利息及其他赔偿共计97万余元。今天上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至此,类似60起诉讼中,“全联房地产”全部败诉,或因“
案情回放 1998年至2003年,仅四年间,“全联房地产”通过让公司员工或其他人提供身份,凭这些身份向银行申请个人按揭购买自己开发的房产,先后从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获取贷款8244万元,假按揭所涉及的房产共100多套。从2001年起至今,“全联房地产”被银行起诉至丰台法院已达60次。 刘先生是“全联房地产”的职员,也是较早与公司签订买卖房屋合同的公司职工之一,在去年11月,已跳槽至深圳工作的刘某发现“全联房地产”将该房另售他人,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全联房地产”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双倍返还已付购买款1334480元及承担贷款利息。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定,全联公司“一房二卖”的行为,导致刘先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对于刘先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全联房地产”应当返还全部购房款及拖欠利息,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