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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女学生用身体携贩毒品女毒贩唐媚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8:18 云南日报

  新华社成都5月12日电(任硌、王鑫)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唆使3名女学生用以体内藏毒方式贩毒的毒贩唐媚近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已被依法执行死刑。3名女中专生则已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

  去年5月,唐媚授意刚从四川某财贸学校毕业的3名女中专生赵海英、余晓琴、朱光美,以体内藏毒方式到云南边陲运输毒品。临行前,唐给每人1400元,并安排人员一路跟随。
当月31日,赵等3人回到成都后由唐带到一酒店准备排毒时被警方现场抓获。之后分别从朱、赵、余三人体内排出用避孕套包裹的白色柱状海洛因900余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决并核准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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