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证先摆酒 大学生校内办婚礼惹来争议(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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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8:49 新华网 | ||||||||||||
神秘婚礼 验明正身方可进 前日中午,四川师范大学校园内“柳堤餐厅”里,工作人员正在悬挂粉红色的气球、红色的纱带,以及一个写着英语单词“wed-ding”(婚礼)的牌子。 一个消息在过往学生中传播,引得他们驻足观看:一个婚礼将在这里举行,而新娘,则是四川师范大学一名大四学生…… 餐厅工作人员拒绝透露任何消息,任何人要进入,必须由新郎、新娘或家属验明正身。一个不表明身份的红衣女子搬张椅子堵在门口,不允许任何未经许可的人进入。 餐厅的窗帘拉下来。新娘即使经过走廊上厕所时,也把外套的帽子戴在头上。客人陆续赶到,在餐厅外的桌子前签名和送红包,随之,婚礼进行曲响起。围观者只能从窗帘缝隙中分享新人的快乐。 旅游结缘 电子邮件定终身 新郎自称名叫李俊(音),香港人,新娘姓吴,自称四川师范大学大四在校生。李俊说,他是在一次内地旅游中结识在某青年旅馆工作的新娘。两人通过电子邮件订下婚约。对为什么不等几个月后、新娘毕业时再结婚的问题,李俊解释:“毕业后她就要到香港念书,那时候举行婚礼,她的同学就没法参加了。” 新房设在哪里呢?李俊说他们长租了一间房子。那新娘在校期间打算生孩子吗?李俊语气很肯定:“不生,她毕业后也不会生!” 一位参加婚礼的女生自称是新娘的同学。据她介绍,“新娘叫吴燕霞,我们都是成人教育的学生,在外国语学院读书……” 一位戴眼镜穿牛仔裤前来参加婚礼的老师也证实,新娘确是成教英语专业学生。 成教老师 在校结婚我很失望 此事在校内也引起争议。川师大成教院一位从事成人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多年的老师接受了记者采访。她说,虽然成教院学生结婚很正常,但她不希望自己的学生在学习期间结婚,那样她会很失望。“这样影响不好,会耽误学业”。 有人认为:“校内不准学生同居,校外不允许学生租房”的校规,对“在校学生可以结婚”的新法规显然是矛盾的,而且这对矛盾不可调和。学生结婚后在哪里组建家庭成了很多人谈论的话题。该学校另一位老师透露,对于成教院学生的管理,和其他普通本专科学生一样,不会有太大差别,都要遵守同样的学校规章制度。区别在于,成教学生若有特殊情况,经向学校申请是可以在校外租房,但据说吴燕霞本人没有向学校提出过申请。 民政部门 学生结婚不好掌控 “我们还没领到结婚证”,新郎李俊说。他解释说,他们在结婚前曾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但被民政部门拒绝,因为“香港婚姻登记部门给我出的单身证明出了点麻烦,四川这边的民政部门说还要有个公证。” 记者昨日到李俊和吴燕霞曾前往登记的四川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了解情况,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的确来登记处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由于新郎属于港澳人士,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应出示国家司法部委托香港各大律师楼开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李俊所出示的单身证明由香港婚姻登记处开具,并不符合要求。“从法律角度来讲他们并不是合法夫妻。”那位工作人员说道。 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宋正祥说:“未领到结婚证而举行婚礼,这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当事人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他们举行了婚礼,在没领到结婚证的前提下,如果他们同居,那也属于非法同居。”(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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