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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细审严查 一少年免受刑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9:0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钟颖潘维杰)因出生月份有误,一名盗窃时不满16周岁的少年险些入狱。幸而检察官在办案时细审严查,发现问题后一究到底,才避免一起错案。

  近日,宝山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在承办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徐某的父母对徐某的年龄状况欲言又止。承办人向徐某及其父母进行了相关的法制教育,告知他们不同的年龄涉及不同的刑事责任能力,即“实施盗窃犯罪时,不满16周岁即不追究刑事
责任”的法律规定。其父母说,儿子确切出生年月应为1988年11月,而不是户籍上的1988年1月。检察官立即赶赴徐某老家调查取证,证实了徐某父母的说法。徐某盗窃时未满16周岁,因而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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