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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缓刑才5天 重新作案被收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9:0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闵振华)年仅20岁的女青年赵某因在缓刑期间重新作案,日前被南汇区法院撤销原判,收监执行原判拘役6个月。

  赵某因犯盗窃罪,今年2月28日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按理赵某应该珍惜政府给予的挽救机会,可她却逆而行之。今年3月5日,也即在宣告缓刑后的第5天,赵某就伙同他人至南汇区惠南镇某商店内,窃得小灵通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80元。为此,
赵某被公安机关处治安拘留15天。法院认为,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因偷窃行为被公安机关处治安拘留,依法应撤销原判,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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