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只有一个安全通道能否通过审批?业主不满消防设施状告消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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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08:0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5月12日讯(记者纪燕玲)海甸岛仙桃花园的业主认为按照相关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区的安全通道不应少于两个,但他们居住的大楼在只有一个安全通道的情况下通过了验收并投入使用,这对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业主吴女士一纸诉状将海口市消防局告上法庭。消防部门则辩称根据大厦的特殊情况,经过整体分析认为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决定验收合格。今天上午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业主质疑: 只有一个安全通道为何通过审批? 吴女士诉称,2002年11月8日,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仙桃花园的一套房屋。该楼房系1988年投资兴建,1993年楼房主体建成后因故停工。后来在改建过程中,原设计的三个安全通道中的两个打掉改为住房,这对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区的安全通道不应少于两个,但不知为何该楼却仍然通过了消防部门的验收。 吴女士认为,海口市消防局为该大厦严重不符合设计规范的消防工程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属违法行政,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消。 消防局答辩: 非正常情况下可以少于两个 在今天的庭审中,海口市消防局答辩称,正常情况下,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区的安全通道不应少于两个,但在非正常情况下则可以少于两个。按照相关规定,消防局有权根据现场出现的特殊情况结合整体来考虑其究竟是否符合要求。 2003年12月12日,该大厦开发商向消防局申请对该楼进行消防验收,从其提供的资料来看,该楼并没有三个消防安全通道,并且到现场验收时也只有一个安全通道。但经对该大厦整体分析认为,楼高只有12层,只比高层建筑最低标准10层高出了2层,它的垂直疏散距离比较短、不容易聚集烟气,且这一个安全通道由于靠近外墙排烟效果也比较好,分析认为安全系数比较高。另外,这栋楼不同于一般刚开工的建筑,它是一个停缓建工程项目,有关部门已批准按现状竣工处置,这样的背景下,如果重新改建是不适宜的,况且该栋楼的整体消防系统已十分完善和规范。经综合考虑认为,该楼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决定验收合格。2003年12月22日,消防局做出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该案当庭没有宣判。 作者:纪燕玲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