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孩子用抗菌药禁忌不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0:17 中国宁波网

  宁波日报讯(记者蒋炜宁)小孩一有发烧感冒,家长就要求用好药、贵药,提出要大输液;更有的家长病急乱用药。昨天,记者在宁大附院读到一份对孩子使用抗菌药物列出的禁忌,对家长们做个提醒。

  继两天前,市卫生局出台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实施方案后,我市各大医院纷纷出台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细则,杜绝滥用抗菌药物现象。宁大附院也是其中之一,用药提醒
涉及新生儿、儿童及孕产妇用药的就占到二分之一。

  新生儿

  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

  因为新生儿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导致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应避免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

  这些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另外,可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要避免使用。而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B内酰胺类药物应减量使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

  儿童

  四大类药物避免使用

  小儿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时有四大类尽量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该类药也有一定肾、耳毒性。四环素类抗生素:可导致牙齿染黄及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喹诺酮类抗菌药: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孕产妇

  用药时考虑对母体和胎儿影响

  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的,诸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使用。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的,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使用;确有用药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一些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的药物在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B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