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被疑红杏出墙莽夫投毒连夺两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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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1:43 云南日报 | ||||||||
日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投毒杀害妻子的何家标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28岁的何家标家住丘北县平寨乡板江村民委六桂下村,其与何花结婚后妻子一直未能怀孕而产生不满情绪。
2002年初,被害人何花怀孕,何家标便怀疑何花怀着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为此与何花发生了争执,并称小孩是杂种。同年7月2日早上,何家标去本村何炳忠家砌石埂,约9时许因事返回家,见妻子准备上山铲花生地,顿生投毒的恶念,并乘何花去水泥库房上晒谷子之机,从床边拿出一瓶“毒鼠强”投入何花包好的饭中。随后,何家标去本村何家睿家吃饭,何花独自一人上山劳作。同日晚,村民发现何花死于地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家标因怀疑何花身怀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便采取投放“毒鼠强”的手段将何花毒死,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家标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被告人何家标关于无罪的辩解,缺乏事实依据,并同证人证言及被告人的询问笔录不一致;此外,被告人何家标称其被迫指认了“毒鼠强”药瓶,也与物证提取笔录及相关指认笔录、照片所证实的内容相悖,故对上述辩解不予采纳。 被告人何家标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依照刑法的规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家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蒋天灿 高炜(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