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昨起整治辖区内门头广告招牌广告限高1米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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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1:43 云南日报 | ||||||||
昨日,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与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的违规门头广告进行了联合整治,打响了盘龙区违章广告整治攻坚阶段的第一枪。 人民东路68号是一家售卖电动车的商铺,宽大的门头广告牌着实招风。当执法人员当面告知要立即拆除门头的违规广告牌时,40多岁的店主李师傅十分配合,三下五除二便把门头上的违章广告牌卸了下来。李师傅告诉记者,4月份时就接到了整改广告牌的通知,他们对
据盘龙区城管局副局长刘银萍介绍,根据《昆明市城市街道(示范街)建设管理标准(施行)》,门头招牌广告设置应相对整齐划一,规格、画面与街道建筑协调,招牌高度控制在1.2米至1.5米,宽度与门面同宽,并保持完好。沿街建筑物和商业街区、大型商场布幔(标)、空飘等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时间严格控制在7天以内,一般情况下不延期设置。 张勇 陆敏(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