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LV”手袋 入狱一年罚金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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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4:53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董谦通讯员邓永荣报道近日,龙岗检察院对一宗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谢×章非法制造“LV”手袋涉案价值近500万元人民币,被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4年6月底开始,被告人谢×章受他人委托,非法生产“LV”手袋。7月10日,龙岗区工商分局当场缴获“LV”大手袋成品450个、半成品116个和小手袋成品440个、半成品180
作者:本报记者董谦通讯员邓永荣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