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与哥哥长得很像 肇事后用哥哥名字顶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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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5: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家住成华区的尤伟与哥哥尤明(化名)相貌非常相似,弟弟无证驾车造成一人死亡、三人重伤后,竟冒充哥哥,“麻”过交警、法官,直到法院找到哥哥执行时,骗局才被揭穿。前日,新都区法院对因这起交通肇事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再审,判决尤伟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冒充哥哥骗过交警
记者了解到,尤明以驾驶货车为业,尤伟则无所事事。2002年5月,尤伟私自拿出哥哥的驾驶证,驾着小货车四处溜达,当天23时许,他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往成都市区方向行驶时,违反规定强行超车,加之操作不当,最后撞上一辆小客车,对方车内四人受伤,其中一人死亡。 面对惨剧,尤伟知道,无证驾驶出车祸,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而,他竟狡猾地向交警谎称自己叫尤明。 瞒了哥哥“麻”过法官 因尤伟与尤明长得实在太像,交警在检查驾驶证时并没发现其中蹊跷。 此后,受伤的司机、乘客都向新都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尤明”进行赔偿。尤伟瞒过家人,继续以哥哥的身份出庭参加了诉讼,“麻”过了法官。2003年7月25日,法院判决尤明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被告因无力承担巨额赔偿费,没有履行判决。 哥哥一怒告倒弟弟 执行法官找到尤明要求其履行判决,蒙在鼓里的尤明大吃一惊,多方了解才发现真相。尤明气恼不已,通过电话要求尤伟向执法机关澄清事实,但尤伟却一直不肯答复。 无奈之下,尤明只得向新都区检察院提出申诉。2004年8月5日,尤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前日,新都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再审,判决真正的肇事人尤伟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薛培 李素军 杨静 本报记者曾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