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地沟油案” 主犯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6:22 扬子晚报

  本报讯在镇江轰动一时的“9·2地沟油案”,日前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朱小镇、朱俊、庄利峰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一主犯陈兴超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庄荣林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朱小镇为霸占镇江地沟油加工市场,多次纠集人殴打、滋扰外来捞地沟油者。2004年9月2日晚上,朱小镇派人察看了捞取浮油的周某和徐某的行踪,朱俊先后纠约了庄利峰、陈兴超、庄荣林及“肥肥”等人,当晚7点多接到朱
小镇的电话通知后,一起赶到会莲庵街某大酒店后面,见到正在捞取浮油的周某、徐某,庄利峰、陈兴超各持自来水铁管猛击周某头部及身上;“肥肥”等人持自来水铁管追打徐某,周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徐某被打成轻微伤。(康珺 佳木 万凌云)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