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后女子多次向男友家门上泼大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6:2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赵明夫) “和女友分手后,女友不仅打电话骚扰我的家人,而且还把大便泼到我和亲戚家的防盗门上。”今天上午,佟先生说,他已向派出所报案,也将搜集好证据,向法院起诉前女友。 记者今早到佟先生奶奶家时,还能闻到防盗门上留有臭味,住在同楼的居民证实,确实被人泼上了粪便。
佟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45岁,前几年离婚后,认识了一个也曾离异的博女士,两人感觉不错就生活在一起。后因博女士觉得两人并不合适,于去年2月份正式分手。 但让佟先生没想到的是,从去年10月份开始,博女士不断给他及亲戚家打骚扰电话。 今年2月14日,佟先生奶奶家的防盗门第一次被泼上大便,佟先生以为有人在做恶作剧。3月15日白天,佟先生家的门也被泼上大便。此后,佟先生家三次被泼,直到前天晚上,家住东直门的奶奶家的防盗门上第四次被泼上了大便,佟先生气愤之余,向东直门派出所报了案。 “女朋友刚分手时,她往我家打电话说我这不好,那不好。去年10月份,她主动找我一次要求和好,被我拒绝,此后接连发生了那些事。”佟先生说。 佟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查看了奶奶家楼下的监控录像,发现每次被泼粪便当日,都会有女友的身影。记者今早看到录像显示,佟先生前女友确实拿着瓶子进过小区,并且每次停留不足十分钟。东直门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杜警官告诉记者,目前还在处理此事不便透露。 前女友并不承认 今天早晨,记者联系上了博女士,她告诉记者,现在两个人已经分手,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从来没有去骚扰过人家,更不要说泼粪便了!”博女士气愤地说。 律师点评 如事实存在已构成了侵害 北京市德衡律师事务所的刘震方律师告诉记者,对方用电话对佟先生进行辱骂,对佟先生的名誉、人格构成了侵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