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试车撞残他人洗车工被索百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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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8:1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在试车时,某洗车公司工人、非司机张某将他人撞成伤残。今天上午,朝阳法院透露,伤者已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和其所在的洗车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7.5万余元。 原告称,去年7月1日下午3时许,他正在汽车修理厂钣金车间和同事一起工作。期间,北京联合清源洗车服务有限公司职工、非司机张某驾驶着给公司接收修理的一辆蓝鸟轿车试车,在试车过程中误开进钣金车间将人撞伤。经医院抢救伤者出院后,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工
作者:付中 A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