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庭庭长”借卖粮调包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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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0:49 三秦都市报 | ||||||||
昨天,从宝鸡市公安局传来消息,备受人们关注的眉县“3·23”金融诈骗案已全部告破。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2005年3月23日,眉县常兴镇一粮食购销站来了一名中年男子,自称其兄在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当庭长,他受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委托低价处理一批粮食。3月23日上午,中年男子再次来到眉县,并带着其兄“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在眉县县城约见粮站领导,双
接到报案后,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近一月的苦战,先后转战宝鸡、西安、咸阳、杨凌数次,4月20日早6时许,在高速路扶风南家南收费站趁其停车交费之机,一举将其擒获。据了解,5名犯罪嫌疑人从2004年11月开始,采取同样的手段先后在西安阎良区、渭南、宝鸡岐山县等地作案4起,诈骗现金31万余元。“中年男子”真名叫周斌,在诈骗团伙中专门负责寻找目标,以做生意为由,骗得受害人信任后,借口看受害人身份证,然后记住受害人姓名,再由曹毅用受害人姓名制作假身份证,用假身份证在农行办理存折和金穗卡,充当“庭长”的樊胜刚在查看存折时,趁受骗者不注意,调换存折,胡伟未、陈先平专门负责取款,然后将诈骗得来现金以分工“按劳分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