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不是“软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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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3:09 山西日报 | ||||||||
全世界劳动者的节日———又一个五一国际劳动节过去了。作为新闻工作者,我在五一期间亲手编发了一批歌颂劳动和劳动者的稿件,在编发这些稿子时,深为先进模范事迹所感染,深感劳动的光荣和劳动者的伟大。五一刚过没几天,却在报上看到我省的一个市居然有9万多职工没有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到工资,一时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几年,随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大政方针的实施,促进
作为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政府应该协调和寻求劳资双方二者的和谐、双赢之道。一方面要真正为务工者着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使遵纪守法、经营得当的企业能够生存发展。但遗憾的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加快经济发展的愿望迫切,招商引资的冲动强烈,再加上迫于就业压力,急于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等原因,在处理劳资双方的关系时,往往过多地倾向于资方,而对维护务工者的合法权益有所忽视。导致虽然有最低工资标准,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本来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一些地方却成了可有可无的“软指标”。 我们的目标是要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需要更多的社会公平。经济收入上的差异过大是造成人与人之间不和谐的一个重要根源。据报道,目前我国贫富差距已经临近基尼系数的警戒线。因此,各级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重视资方利益的同时,把眼光更多地投向一直被忽视的劳动者身上,广开诉求渠道,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企业分配的更加公平合理,最大限度维护务工者的合法权益。 姚晋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