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软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3:09 山西日报

  全世界劳动者的节日———又一个五一国际劳动节过去了。作为新闻工作者,我在五一期间亲手编发了一批歌颂劳动和劳动者的稿件,在编发这些稿子时,深为先进模范事迹所感染,深感劳动的光荣和劳动者的伟大。五一刚过没几天,却在报上看到我省的一个市居然有9万多职工没有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到工资,一时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几年,随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大政方针的实施,促进
了许多关系劳动群众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或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如在劳动用工方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经过政府的努力,社会各界的关注,新闻媒体的呼吁,已经有所遏止。这几年,珠江三角洲“民工荒”的出现,使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又“浮出水面”。由于资本的本质是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而尽可能少地支付成本。再加上劳动力供给过剩,导致劳动岗位供不应求,在劳资双方的利益格局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力价值被低估,劳动力待遇普遍偏低。为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全国各省市包括我省都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并以政府法令的形式明确下来。

  作为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政府应该协调和寻求劳资双方二者的和谐、双赢之道。一方面要真正为务工者着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使遵纪守法、经营得当的企业能够生存发展。但遗憾的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加快经济发展的愿望迫切,招商引资的冲动强烈,再加上迫于就业压力,急于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等原因,在处理劳资双方的关系时,往往过多地倾向于资方,而对维护务工者的合法权益有所忽视。导致虽然有最低工资标准,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本来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一些地方却成了可有可无的“软指标”。

  我们的目标是要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需要更多的社会公平。经济收入上的差异过大是造成人与人之间不和谐的一个重要根源。据报道,目前我国贫富差距已经临近基尼系数的警戒线。因此,各级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重视资方利益的同时,把眼光更多地投向一直被忽视的劳动者身上,广开诉求渠道,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企业分配的更加公平合理,最大限度维护务工者的合法权益。

  姚晋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