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出问题赔偿协商不下可向农业部门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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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8:2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元惠卿)针对本报于12日报道的文昌、陵水一些农户遭遇“琼州黑美人”西瓜“变脸”事件,记者采访了省种子站副站长蔡尧亲。他表示,种子质量问题实行属地管理,瓜农可先与种苗供应商协商赔偿,若协商不下,可向农业部门申请进行种子质量纠纷田间鉴定。 蔡尧亲说,农户在购买种子种苗时,应尽量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信誉较好的经销商
作者:元惠卿 (来源:南国都市报) | ||||||||